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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潜入医院盗窃出生医学证明偷盖公章转卖
发布时间:2013-10-24 10:12:15


    本网讯(刘亮)  因朋友委托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男子就窜到医院盗走5张出生医学证明,并再次进入医院偷盖章后转卖获利。近日,广西西林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认定被告人潘锦宝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2年9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潘锦宝受罗某之托为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后被告人潘锦宝窜到西林县妇幼保健院盗走5张出生医学证明。10月底至11月初的一天,被告人潘锦宝持事先盗取的出生医学证明再次窜到西林县妇幼保健院,趁一医生办公室无人之机将该院的疾病证明章盖在三张出生医学证明的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处,后将此三张出生医学证明交给罗某,被告人潘锦宝从中获利人民币1500元。庭审中,被告人潘锦宝自愿认罪。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人潘锦宝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先是通过盗窃的方式窃取到出生医学证明,尔后将盗窃来的出生医学证明有偿转让,其盗窃的目的是为了转让获利,因此应以其目的行为触犯的罪名定罪处罚;被告人潘锦宝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告人潘锦宝犯罪后认罪态度好,庭审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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