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律实务> 要闻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加强司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几点思考
作者:许世雄   发布时间:2013-10-25 14:19:01


    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就是结合审判工作特点和实际,针对可能影响公正廉洁执法、引发司法腐败问题的“风险点”,建立健全防控措施,有利于增强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和减少司法领域的腐败问题发生。

    一、建立司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意义

    加强司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划及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具体举措,也是从根本上爱护和保护干警的具体体现。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提前化解司法权力运行过程中腐败的风险,使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以先进的管理模式保障公正廉洁执法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司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一是构建风险评估机制。从综合管理、审判执行、财务、后勤保障和纪检监察等五个方面,通过个人、部门、单位三个层面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在个人岗位层面,要求每个干警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列出岗位工作运行流程图,并仔细对照流程图查找廉政风险点,提出自我防控措施;在部门层面,主要查找本部门业务流程、制度规范及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工作衔接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分析其风险内容和表现形式,提出防控措施;在单位层面,主要查找院党组班子在议事决策、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风险,重点查找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制度和机制。

    二是构建权力制约机制。强力推行阳光审判,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正、以“阳光”促廉洁。通过设立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公开立案标准、收费标准、司法救助标准、审判流程示意图等,向当事人释明诉讼风险,解答诉讼疑问,并及时将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当事人。做好庭审公告,做到审判过程公开和裁判结果公开,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等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的独特优势,努力将“民间智慧”引入司法实践。依托信息化网络平台,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信息,将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重大执行信息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审委会委员通过查阅案件材料、旁听庭审、回放庭审实况等方式,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增强讨论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

    三是构建动态防控机制。通过对案件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告知举报电话、邮箱、网站等监督举报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对法院干警党风廉政及司法公正、司法廉洁方面进行监督。通过聘请廉政监督员,对全院审判执行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督查。通过院领导旁听案件、抽查案件、接待来访等方式对案件和审判执行人员实施动态监督,督促审判人员公正廉洁司法。同时,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部门负责人关注本部门廉情,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院党组关注班子成员廉情,收到廉情报告后,迅速组织分析研判,确定廉情风险等级,预测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制定防控措施,进行有效预防。

    三、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纳入党组的议事日程,认真筹划,周密部署,定期分析廉政形势并研究制订方案措施,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落实责任。根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严格“一把手”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层层分解,确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干警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工作机制。

    三是建立制度。以重点岗位为中心,开展“排查防控廉政风险”活动。通过自己找、相互查、大家帮、统一调等多种手段,确定风险点。在此基础上,以制约和监督审判权、执行权为核心,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结构合理、便于操作、较为健全的制度体系,建立起全方位监督“隔离带”。

    四是严格考核。成立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法官政治思想建设、作风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严格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对职业道德优秀的法官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合格的法官进行诫勉谈话和重点教育,以弘扬先进,鞭策后进,增强广大法官遵守职业道德的自觉性。

    (作者单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