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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院任务细化责任到人切实履行法院职能
作者:方茜   发布时间:2013-10-28 09:31:40


    近日,海南高院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学习领会最高法院《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布置分解工作任务。

    据悉,《若干意见》在遵循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大力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充分征求各高院院长意见的背景下出台。《若干意见》从9个方面45条措施,重申案件审理基本要求和法官职业品格的重要性,强调注重司法审判工作与社会生活的融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

    近年来,海南法院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在案件数量年均增长16%的情况下,结案率达到98.89%,标志审判质量指标的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逐年下降,较好地实现了均衡结案、最大限度减少积案的目标。以狠抓司法作风建设作为提升司法公信的切入点,出台了《司法为民30条措施》,新修订的《诉讼指南》即将印发全省法院,供当事人免费取阅。以审务督察、司法巡查为手段,以廉政风险节点排查防控为措施,建立起自上而下的惩防管理体系,确保司法廉洁,提升司法公信,树立队伍形象。

    会上,各部门负责人对照文件要求,汇报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对均衡结案、提高审判质效、加强审判管理、队伍建设、人民陪审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司法公开、司法廉洁、司法便民等方面进行讨论研究。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诚指出作为最高法院党组的纲领性文件,各部门要理解其精神实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认真对照梳理工作,做到心中有数。省高院将在11月中旬出台任务分解方案,对《若干意见》内容进行细化,以列表方式明确工作内容、责任部门、协办部门和完成时间节点。刘诚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充分担责,精心审理每一起案件,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着眼于制度和机制建设,从根本上保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保证司法公信力持续稳定提高。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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