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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趁黑抢夺行人背包十天作案5起终落网
作者:赵艳红   发布时间:2013-11-01 09:20:58


    男子脚蹬平板车趁黑抢夺行人背包,十多天时间作案5起。日前,该嫌疑人因涉嫌抢夺罪被北京市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0月以来,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万红西街、将台路地区发生多起抢夺案件。这些案件的发案时间大多在18时至21时,被抢事主均是单身女性,嫌疑人每次作案都骑着一辆电动平板三轮车。针对数起抢夺案件的发案特点,酒仙桥派出所部署精干力量在案发地周边进行了蹲守。

   “警察同志,有人抢包。”10月28日19时许,酒仙桥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的报警电话,“5分钟之前,我步行至将台路口时,突然有人从身后将其背包夺下,包内有600多元现金、身份证、银行卡及三星手机一部,抢我包的人骑着一辆电动平板三轮车,穿着橘黄色羽绒服。”民警一边安抚事主情绪、询问嫌疑人逃跑方向,一边用电台通知蹲守便衣民警进行查控。

    20时许,便衣民警在一路口处发现一名身着橘黄色羽绒服的男子鬼鬼祟祟进入了一家手机店。进店后,男子警惕地从怀里拿出一部三星手机,并告知店主手机锁屏无法使用,解锁后欲出售手机。就在店主接过手机准备查看时,男子突然发现身旁有陌生人,遂丢下手机欲转身逃跑,便衣民警见状箭步上前将其控制,当场起获事主被抢三星手机。

    经讯问,嫌疑人梁某对抢夺一事供认不讳。据嫌疑人梁某供述,其以前用改装过的平板三轮车给人家送啤酒。前段时间失业后,便萌生了抢夺的念头。作案时,梁某骑着平板三轮车,多选择在黑暗、没有路灯的人行便道,抢夺独自行走的单身女背包。目前,警方已核实此类案件5起。

    目前,嫌疑人梁某因涉嫌抢夺罪已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在此,朝阳警方提示:女性朋友夜晚独自行走时,尽量选择视线好、有路灯的路段;外出时最好使用斜挎包或双肩背包;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出行,钱包、手机贴身放置。



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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