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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法院网事审判3次“吃螃蟹”
作者:郭宏鹏 黄辉   发布时间:2013-11-01 14:32:10


    2012年年初,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当前网络造谣诽谤他人频发现状,确定在都昌县人民法院试点成立网事审判庭,专司审理网络侵权案件。

   《法制日报》记者11月1日了解到,自该院网事审判庭成立以来,共审理涉网案件8起,发出全国首份“网”字号裁判文书与全国首份网络侵权诉前禁令。近日,该院又率先在全国实行涉及网络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并审理一起网络赌博刑事案件。

    裁判文书编号首用“网”字

    2012年5月的一天,都昌县居民孙女士突然接到朋友的电话:“有人在网上发了损你的帖子,快去看看吧!”孙女士登录网站发现一篇题为《变相卖淫》的网帖,称其为销售产品利用姿色勾引他人。帖文中涉及的人名、工作地点等均与自己相符。

    孙女士以发帖人“Loveny”为被告申请都昌法院预立案,要求“loveny”通过网络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1万元。

    此前,江西高院已发布《关于审理网络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给予原告立案上的“低门槛”,允许以虚拟名称为被告进行预立案,同时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借助公权力的介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很快,都昌法院依照规定给孙女士办理了预立案登记,并确定该发帖电脑主人为都昌县居民刘某,并正式受理该案。

    庭审中,刘某称自己没有发帖,并向法庭申请两位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发帖那晚他在朋友家玩了一个通宵,不具备发帖时间。刘某表示,有很多朋友知道其网络账户及密码,对当日谁去过他家上网并不清楚。

    调解时,刘某承认因自己对密码保管不善,损害了孙女士的合法权益,同意网上刊登书面道歉信,赔偿3000元精神抚慰金,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都昌县法院根据此案,发出全国首份以“网”字为编号开头的裁判文书。网友纷纷在刘某的道歉信后跟帖,表示此举既给广大网友以警示,又规范了网络操作平台。

    首个诉前禁令防侵权扩散

    今年3月21日,都昌县刘某登录都昌在线网“民众呼声”版块时,发现一个题为《这样贪污成风作风败坏的领导,上级难道不知道》的网帖,称刘某存在工作作风腐败、经常收受他人好处费以及与下属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等9类行为,帖中涉及的人名、工作等内容均与刘某相符。帖子很快引来不少网友围观并跟帖。

    为了及时制止继续侵权,在看到网帖的第二天,刘某便来到都昌县法院,以发帖人“要网名干嘛”为被告申请预立案,并申请法院禁止“要网名干嘛”在都昌在线网继续刊登该涉讼网帖,以防影响进一步扩大。

    法院预立案后,依法对刘某提出的诉前禁令申请及所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法院认定,刘某所提供的证据能够初步证明涉讼网帖存在侵害刘某的名誉权,对该网络侵权行为有权利提出诉前禁令,但应当对该保全行为提供担保。

    在刘某提供担保后,法院当天即对该侵权行为作出诉前禁令,并向都昌在线网送达了禁令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都昌在线网签收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后,立即屏蔽了涉讼网帖。据悉,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江西高院网事审判负责人王慧军认为,及时依法对网络侵权行为发出诉前禁令,能有效防止侵权后果进一步扩散,阻止不明真相的网友围观。

   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涂书田表示,首份网络侵权诉前禁令,不仅有效遏制了先斩后奏行为带来的后果,防范侵害行为扩大化,更重要的是,具有相当强大的示范作用,对同类案件的审理起到引导作用。

   “三审合一”成本低效率高

    8月22日上午,被告人温某、刘某利用网络开设赌场案在都昌县法院公开审理。

    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整个庭审,均按完整的刑事案件庭审程序进行。然而,受理这起案件的并非刑事审判庭,而是网事审判庭。

    记者获悉,目前,这起案件还没有宣判。该案属于全国范围内网事审判庭首次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标志着都昌县法院在全国率先试水网事审判“三审合一”审判机制正式启动。

   “所谓‘三审合一’,就是案件中涉及网络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不再分别分案到民事庭、行政庭、刑事庭,而是统一归口,由网事审判庭统一审理。”都昌法院院长田中松介绍说。

   “我们发现,网络侵权及网络犯罪均存在虚拟性、智能性特点,审判过程中主要涉及的证据材料也以电子证据为重。”田中松说,在现行民事、行政、刑事“三审分立”的审判体制下,由于刑事、行政审判的方法、思路、诉讼程序、证据规则、证明标准等与民事审判不尽相同,容易造成对同一事实、同一侵权行为的认识和裁判标准产生冲突。

  田中松认为,“三审分立”审判机制也容易造成不同审判部门对网络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中的侵权人、侵权行为的构成、社会危害性大小以及法律责任的大小等事实和相同法律问题重复审查,既浪费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效率,也增加了当事人的讼累。

  “网事审判庭审理刑案,是‘三审合一’工作机制的一次大胆探索。”江西省社科院法学博士杨秋林认为,把具备网络专业知识背景的审判人员集中到网事审判庭,专司三类案件审理,可以高质效地认证电子证据,维护裁判尺度的统一,节省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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