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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法院:犯罪记录封存释心结
发布时间:2013-11-01 15:05:53


    本网讯(费昌祥)  10月31日下午,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少审法官在该院少年法庭回访了七名失足少年,并向他们送达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告知书,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七名失足少年均系曾因犯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在每回访帮教的过程中,少审法官发现大部分缓刑少年对于“案底”,也就是他们的犯罪记录都心存忧虑,很担心这些“案底”对他们以后的求学、就业等产生大的影响。

    在当日的回访过程中,少审法官向七名缓刑少年每人送达了一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告知书”。告知书中详细载明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原因、方式、查询记录的条件、解封的条件、对他们的升学就业影响等。当他们得知他们的犯罪记录将被封存,对以后的升学就业等不会造成很大影响时,终于如释重负。少审法官提醒他们,还存在解封的情形,希望他们能好好珍惜犯罪记录封存给他们带来的有利条件。孩子们都很懂事地点了点头。

    江南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现已就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细化为可落实的操作规程,常态运行后将更好地促使失足少年悔过自新,更好地回归社会,实现与社会的无缝对接。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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