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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中院以党章为镜对照查改“四风”问题
发布时间:2013-11-06 10:55:02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查、改“四风”问题,实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思想上提前预热,河北省沧州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日前集体温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心组人员结合当前党内热点、重点工作及法院实际,就再次学习新《党章》情况进行了讨论发言。党组书记、院长章文忠谈了学习收获及心得体会。

    一是共产党员要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明确党的纲领和目标。《中国共产党章程》在总纲部分开宗明义指出了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我们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牢记不忘。

    二是把握灵魂,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我们党的灵魂,只有把握住灵魂,我们才能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做到目标明确、方向明确。中院党组今后要多组织、坚持经常化地进行这样的集中学习,潜移默化,不断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把党的思想逐步落实成我们自己的思想,进而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持之以恒就会产生积极的效果。

    三是做好表率,严格遵守党章。作为党员必须认真地履行党员的八项义务,党员义务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也是衡量一个党员是否合格的具体标准。作为党组书记,我决心以党章作为思想、作风、纪律、工作等方面的“镜子”,认真查找不足,尽最大可能的减少工作中的失误,提高工作水平,带好队伍,通过履行法院的审判职能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大局,真正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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