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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中院公布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发布时间:2013-11-07 14:32:18
本网讯(王伯明) 2013年11月,新疆喀什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进行梳理审查,公布了喀什地区首批8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首批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多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隐匿、转移财产和暴力抗拒执行的个人和单位。公布首批8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可以在喀什中院官网和新疆法院网公告栏进行查询,意在对恶意逃债者起到惩戒、威慑和引导的作用。凡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被执行人,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方面将会受到限制,从而促进形成“一旦不诚信,处处受限制”的局面。这样既能压缩恶意逃债者的生存空间,对其产生威慑力,也是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引导诚实信用的社会风尚具有积极作用。 为破解执行难问题,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今后,喀什中院将不断总结完善失信执行人员名单定期公布制度,促进诚实信用社会风尚的建立。此举对于鞭笞失信,维护社会风气,捍卫法律尊严有深远影响,对于建设平安喀什、诚信喀什具有重大意义。 责任编辑:
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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