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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亮:心中常怀百姓 执行感动人心
作者:任良军   发布时间:2013-11-07 14:03:48


    执行难,一直以来都是困扰法院的一个大问题。执行法官不仅要承受工作难度的压力,还要承受来自于社会各方面的压力。作为宜兴法院的一名执行法官,文质彬彬,温文尔雅,是宋亮给人的第一印象,但在这个文人的身体里,却蕴含着一股敢打敢拼,百折不饶,永不屈服的军人气质。自部队转业至法院工作以来,不管是在民庭做书记员还是走上法警队领导岗位的他,始终以维护法律尊严为己任,怀着对群众真挚的情感,竭尽全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信念,脚踏实地,认认真真办好自己手上的每一个案件。

    “心中常怀百姓,百姓心中自有一杆秤”,宋亮深知法院的天平在百姓心中的地位,也深知自己为维护天平的平衡所需承受的重担。在执行过程中,他一直以调解作为首选的工作方式,把当事人和解执结案件作为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宜兴市和桥镇的沈某某帮助韦某某装修门面房,没想到装修过程中沈某某意外受伤,经司法鉴定为三级伤残(损伤性精神障碍)。事后,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当判决生效,沈某某的代理人就申请了执行。案子的执行任务落到了宋亮的手上。在执行过程中,他严格按照“四查”原则,首先查询了被执行人的银行、房产、车辆及股票情况,但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宋亮还了解到韦某某家中还有一个伤残的儿子,并至今对判决结果不理解,对抗情绪比较严重。而申请人方也向法院施压,如果执行不到位,要将申请人抬到法院。

    针对这种两面受压的情况,宋亮没有采取强制措施,而是想办法找到村委和双方的亲朋好友,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充分体谅对方的难处,苦口婆心,不厌其烦地做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前前后后谈了十多次,有时候从下午一直谈到晚上,饭也顾不上吃”,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以人民币23.5万元了结此案。

    2013年10月26日,虽然是周六,但宋亮和其他法官一样还在忙于加班办案。虽然手头案件在调解抽不开身,但他心中依旧记挂着受伤的沈某某,特别委托同事将执行到的款项送到沈某某的家中。“对我们家来说,真是雪中送炭。”当沈某某与妻子接过这来之不易的执行款时,两个人都忍不住热泪盈眶,一再叮嘱送执行款的同志,一定要转达他们对宋法官的谢意。



责任编辑: 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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