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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践行群众路线 做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作者:李晓庆 发布时间:2013-11-11 10:04:07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切实践行群众路线,就必须在具体案件的裁判中,准确适用法律,保护合法权益,制裁违法行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一位合格的法官就应该在法律知识丰富、善于独立思考、清正廉洁、勤勉敬业的基础上,善于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充分发挥在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中的衡平作用。国家赋予法官主持公平正义,裁决各类纠纷的权力,法官甚至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所以对于法官,必须切实践行群众路线,法官应充分认识到其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摆正自己的位置,唯有如此才能正确地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 通过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章和其它辅导材料,以此为镜子,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服务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还没有自觉地把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我们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有些工作做的还不是那么令人满意,小成即满,今后还要继续把工作做深做细,因为教育是永无止境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我们的要求将会越来越高,不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就有可能达不到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满意的根本要求。 二是精神状态还不能很好的适应形势的要求。工作热情还有待提高,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是坚持学习还不够自觉。在理论学习上还不够用心,与本职业务有关的就学一点,与本职业务联系不紧的就不去学或者很少涉猎。 针对自身的问题和不足,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在党支部的领导和指导下,我一定做到以下几点,在本职岗位践行走群众路线,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首先,要认真解决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态度问题。一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问题、做决策、干工作都要把为群众谋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二要把握好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以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标准,不能失职失责、以权谋私。三要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只有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才能不断汲取智慧和力量,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把各项工作推向前进。 其次,要认真学会真心做人,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做人是做事的基础,没有一个好的人格品质,不论从事哪个行业,都将失去起码的条件。我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这样,我们做人才会有充足的“底气”,做事才硬气。 再次,要认真解决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大幅改善,信息获取渠道越来越多,对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党员干部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新要求,必须在密切联系、努力服务群众方面做新文章,不但要注重解决态度和感情问题,而且还要注重解决工作作风和方法上的问题,把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做深、做细、做好。当前,在工作作风和方法上,群众反映强烈的两个问题,一是形式主义,二是官僚主义。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把言与行统一起来,发扬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采取科学严谨、符合实情的工作方法。 最后,要有奉献精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党员有自己的合法的正当的权益,但是当个人利益与党、国家、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作为党员应该把以党、国家、集体利益为重,必要时能牺牲个人利益。 总而言之,作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法官,通过学习,要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的信念,明确努力学习提高的方向,感受到时代和社会赋予我们的重任。作为人民法官,我们坚持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服务理念,真心真意的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的在司法实务中维护者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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