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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诉讼”引来好评无数
——上思县法院“无诉村屯、社区”创建工作初显成效
作者:吴凰汇 林昱钢   发布时间:2013-11-13 09:58:36


    “团结和谐靠引领,全村人民志满筹。村头村尾大欢喜,齐心协力争上游”这是上思县广为流传的《幸福颂歌》中的一句歌词,反映了多年来上思人民对平安祥和的渴求和幸福生活的期盼,这样的美好愿景植根于何处?

    社会和谐,邻里和顺,家庭和睦,或许是群众们最先想到的,而在上思法院法官眼中,他们一致的答案是:延伸法院司法服务职能,从最基层、最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通过开展“无诉村屯、社区”创建工作,一年内在各乡镇实现一个以上“无诉村屯(社区)”,再逐步实现整个乡镇“无诉讼”,并以点代面全面铺开,在全县逐步实现所有村屯、社区实现“无诉讼”目标,让“无诉讼”成为构筑社会和谐“金字塔”最坚实的基座。

    如今在他们的辛勤耕耘之下,逐步将曾经可望而不可及的“无诉讼”目标变成了现实。“无诉村屯、社区”创建工作的全面开展,为这块2816平方公里、哺育着20多万壮乡儿女的美丽山乡撑起了一片和谐新天地,为法官与群众之间搭起了一条沟通“心”桥梁。

    ——明确目标,创建工作有“大背景”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是法院追述的目标之一。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总结多年来参与社会管理的成功经验,按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及时研究新办法,采取新措施,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建设。

    2012年,自治区党委决定深入开展以“九大和谐建设”(和谐单位、乡镇、村屯、街道、社区、家庭、学校、企业、邻里)为主要内容的“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同年,在全区法院院长会议上,区高院罗殿龙院长也明确提出创建“无诉村屯、社区”的要求,即以人民法庭、基层法庭审判业务庭为支点,把基层司法化解矛盾工作网络向村屯、街道、社区、学校、企业推进,普遍建立司法化解纠纷联系点,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化解在社区村屯,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    

    作为全国模范法院的上思县法院,没有停留在已有成绩面前,特别是新的一届领导班子,以更高的热情、更开拓的精神,积极探索,以创建“无诉村屯”或“无诉社区”为切入点,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明显成效,引来好评无数。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在全国、全区法院案件大幅上升的情况下,上思县法院的民商事案件不升反降。

    ——党委领导,创建工作有“大保障”

    “无诉村屯、社区”创建之初,上思法院原本只是把该项活动定位为院内年度创先争优的一项重要举措,但院党组经过细致研究后认为“无诉村屯、社区”创建活动不仅是法院的职责,更体现了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既然是社会性的大工程,光有法院的力量远远不够。根据这一思路,院党组随即向县委领导进行汇报。县领导高度评价了该项活动的开展,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无诉村屯、社区”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作为一项维稳工程、民生工程进行着力打造,打出特色,创出品牌。

    在得到县委书记和县长的肯定和大力支持后,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于2012年6月20日召开全县“无诉村屯、社区”创建工作动员会,全县8个乡镇的书记或乡长、87个村屯(社区)的支书或主任以及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悉数到会。会上,由彭文军副县长担任主持,彭景东县长、县委政法委邓玄文书记亲自在会上做重要指示和动员部署,全县8个乡镇的主要负责人在现场作表态发言并与县委、县政府签订创建工作责任状,将“无诉村屯、社区”创建工作正式列为该县2012年度重点打造的民生工程之一,同时,县委、县政府还着重从物质保障方面给予实质支持,批准了该院关于加大诉讼调解工作绩效考评资金投入的申请,并先后拨付上述款项20万元,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让一句响亮的口号变成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精心策划,创建工作有“大依靠”

    全县“无诉村屯、社区”创建工作动员会结束后,该院迅速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由李世浩院长亲自带领思阳、在妙两个基层法庭的庭长,与全县87个村屯、社区的主要负责人签订“无诉村屯、社区”共建协议书,明确法院和村委在创建工作的作用、义务和职责,尤其是帮助村干解读“无诉村屯、社区”创建工作的现实意义,让他们明白,“无诉讼”并非剥夺群众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而是在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进入诉讼前就早介入、早化解,以消除村干们的疑虑和消极抵触心理,并初步建立起法庭与各村屯、社区主要负责人的常态化联系。

    为进一步了解各地的乡情民情,打好主动仗,下准先手棋,该院每到一地还采取邀约恳谈和派发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深入调研,向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及村民代表等“土专家”问良策、讨妙方,着重搜集当地人文风俗、多发纠纷类型、化解方法等信息资料,做到对社情民意了然于胸,确保创建工作的高度预见性和创新性。

    近两个月的筹备时间,让上思法院法官们看到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所在,但更多看到的是群众们身上闪现的质朴真诚以及对安居乐业的企盼,“无诉村屯、社区”的创建工作大有可为!

    ——多措并举,创建工作有“大行动”

    坚持党委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发展大局进行部署、实施,于2012年6月20日召开全县“无诉村屯、社区”创建工作动员会。会上,县委政法委书记邓玄文具体部署,县委副书记、县长彭景东发表动员,县委政法委书记邓玄文和副县长彭文军代表县委、县政府与全县8个乡镇签订责任状,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位,为“无诉村屯、社区”创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签订共建协议,明确任务职责。在动员会后一个月内,由院长李世浩亲自带领思阳、在妙等2个法庭庭长到各乡镇进行走访,除了解社情民意外,分别与87个村、社区的主要负责人签订共建协议书,进一步明确创建主体、创建内容和创建方式,初步建立“无诉村屯、社区”共建网络。

    设立法官工作室,搭建服务平台。不断延伸司法服务阵地,将思阳、在妙2个基层法庭作为基点,在全县87个村屯、社区挂牌设立法官工作室,作为日常办公机构,把“大法庭”分解成“小法庭”,把“诉讼调”转换成“诉前调”,直面群众最急迫的司法诉求,真正实现化解矛盾在一线,服务群众在一线。

    派驻驻村法官,密切联系群众。改变以往法官“坐堂办案”的传统模式,指派政治素质硬、责任意识强、业务能力高的法官担任驻村法官,采取蹲点办案为主、巡回办案为辅的方式,进村入户听民声、察民情、解民难,用看得见的行动、摸得到的成效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发放便民联系卡,畅通服务渠道。面向各村屯、社区的干部、群众发放法官便民联系卡,主要发布驻村法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公开郑重承诺:有纠纷请找法官,让不在第一现场的法官得以在第一时间掌握突发案件,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小矛盾不出屯,大纠纷不出村。

    开展联动调解,妥善化解纠纷。以法院作为牵头力量,整合公安、司法、信访、林业、金融等部门的业务优势,取长补短,形成合力,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矛盾化解联席会议,着重对“三大纠纷”、新类型纠纷等疑难案件进行会诊,研究化解方案,分配化解任务,构建“人人关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大调解格局。

    建立“平安档案”,掌握纠纷动态。充分利用公安部门“一村一警”的网络优势和信息优势,逐村、逐社区建立“平安档案”,主要掌握当地热点问题、治安状况、矛盾纠纷、重点人口动态、生产生活情况等信息,通过驻村法官和驻村民警的良性互动,及时发现隐患苗头,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开展“法律六进”,营造守法氛围。全面推进以法律进村屯、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单位为内容的“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开展巡回庭审、举办文艺晚会、开设法制讲堂等措施,为不同人群量身定制普法内容,不断灌输辖区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意识。

    ——狠抓实干,创建工作有“大成效”

    由于精心谋划、周密组织,“无诉村屯、社区”在创建一年多来便取得了显著成效,呈现出了“一增一减一升”的喜人态势。

    “一增”即“无诉村屯”有增加。 2012年,全县有681个自然屯实现无诉讼,占全县自然屯总数的66.5%。今年1—6月份,全县有888个自然屯实现无诉讼,占全县自然屯总数的84.98%。

    “一减”即诉讼案件有减少。2012年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为1025件,比2009—2011民商事案件年均受理数减少300多件。截止今年10月份,该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数为813件,与2012年同比减少115件。

    “一升”即群众安全感排位有攀升。在“无诉村屯、社区”创建工作及其他综治责任部门的积极推动下,该县的全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排名从2012年初的107位上升至目前的60多位,上升40多位。

    上思法院“无诉村屯、社区”的创建无疑是社会创新管理的一次有益探索,它改变了法院传统的办案模式,并将社会力量进行能动整合,把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推向了一个全新的高度,既有效促进了辖区经济社会的有序发展,也赢得了民心,换来了民赞。目前,“无诉村屯、社区”创建工作开好了头,起好了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需要持续不断推进,因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永无止境!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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