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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年抢劫29包荔枝干获刑9个月
发布时间:2013-11-13 14:03:40


    本网讯(黄聪 苏娟)  两不满16岁的小伙,见公路边所卖荔枝干鲜艳可口,便强行索要荔枝,遭到拒绝后,竟直接暴力威胁,劫取29包荔枝干。近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袁长梁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2年10月1日14时许,被告人袁长梁伙同张平(已判刑)在靖安县西岭乡至中源乡的公路上,将贩卖荔枝的曹段云拦下,强行索要荔枝,遭到曹段云的拒绝。被告人袁长梁和张平在遭到拒绝后,则对曹段云进行威胁,曹段云见两人来势凶猛,便扔下装有29包荔枝干的编织袋往苦竹村方向跑,边跑边喊救命。被告人袁长梁和张平见曹段云跑远了,便将曹段云的29包荔枝干带回西岭林站住地。之后,两人吃了3包,另26包则藏于住房的天花板夹层内。经鉴定,被抢的29包荔枝干价值人民币87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袁长梁伙同他人采取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了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袁长梁犯罪时未满16周岁,应负刑事责任,但属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应当减轻处罚。为了打击刑事犯罪,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不受侵犯,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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