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女子为帮男友开按摩店拉俩堂姐妹卖淫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11-14 10:17:03


    本网讯(赵新梅)  姐妹之间相互帮忙赚钱很是常见,但近日王彩却因拉姐妹赚钱被重庆忠县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罚金一万元,自己的男朋友陈同也被判拘役四个月,罚金一万元。被判刑的王彩对自己的行为至今悔恨不已,后悔自己不该鬼迷心窍,拉自己的姐妹下水。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陈同与王彩系男女朋友关系且已同居生活一段时间,两人谋划着赚点钱赶紧结婚。陈同与王彩本身没什么文化,也没什么手艺,又不想辛苦赚钱。怎么才能轻轻松松赚钱呢?

  一天,陈同突然想到了一个赚钱的方法——开按摩店。于是,陈同在忠县新立镇租了一间门面,挂牌“××按摩店”。陈同开的这家按摩店,其实什么按摩器材都没有,挂的牌子叫按摩店,实际上是计划找几个女的容留卖淫。

    按摩店算是开张了,还差人,于是陈同请王彩帮他联系几个女服务员到店里帮忙。王彩心想:“这种事情不光彩,找陌生人的话,万一传到家里人耳朵里不好听,还是找熟人好些。”她想到了嫁到涪陵的堂姐王岳。于是,她打电话给在涪陵的堂姐说按摩店的事情,王岳一听,马上明白了堂妹的意图。自己年纪大了,又没有按摩手艺,堂妹喊去按摩店帮忙,也就是去卖淫赚钱。王岳回头想想,自己家里贫困,丈夫重病,急需用钱,自己年纪大了,通过其他途径赚钱不是很容易,不如试一试。于是,她打定主意后,到达了堂妹所说的按摩店。

  王岳到按摩店后,经常有人光顾。人多的时候还需要在大厅等候。渐渐地,陈同与王彩觉得需要再喊一个人来。此时,王彩想到了在建筑工地上上班的另一个堂姐王云,于是她赶紧打电话联系。王云接到电话后,起初不同意,后来一想觉得大热天,建筑工地干活太累人了,于是她决定到堂妹的按摩店去看看。

  当她到达按摩店时,发现自己的另一个堂姐也在店里,她觉得都是自己的姐妹,加之陈同也是准姐夫,都是亲戚,自己干这种事不容易传出去,于是她也决定留下来。

  于是,这四个人有了明确的分工,陈同负责缴纳房租、水电气费及收钱、把风事务,王彩负责做饭、打扫卫生等杂事,王岳和王云每天固定接客。

  卖淫一次收入60元,王岳和王云得40元,陈同分成20元,而每个月陈同给王彩1500元作为生活费。

    陈同和王彩容留王岳和王云卖淫的事,不久就被当地警方注意到。9月9日,忠县公安局以涉嫌犯容留卖淫罪将两人刑事拘留。

  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陈同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处罚金一万元;王彩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处罚金一万元。

  本是应该结婚的两个人却被判刑。两人被判刑后,当庭表示十分后悔自己当初的行为。尤其是王彩觉得自己不应该鬼迷心窍,真是害了自己也连累了自己两个堂姐妹。(本文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倪冰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