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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起贪念偷砍路边红豆杉 一棵砍出一年刑
发布时间:2013-11-15 10:44:40


    本网讯(黄聪 苏娟)  因眼红路边的一颗红豆杉长势良好,突起歹意将树木分两次砍伐打算卖掉,在装车时被公安机关一举抓获,最后为一颗红豆杉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近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赵卫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2年12月初,被告人赵卫群路过靖安县宝峰镇毗炉村时发现路边生长着一棵红豆杉树,便起歹念欲偷砍。几天后的一天凌晨3时左右,被告人赵卫群便携带弯把锯窜至宝峰镇将事先看好的红豆杉树绕树周锯了一圈,因天亮害怕被村民发现,便用泥巴封住锯口后离开。

    2012年12月11日,被告人赵卫群邀集被告人涂长青一同去偷砍红豆杉树,并约定由被告人赵卫群支付1000元烟钱给被告人涂长青。当天零时许,被告人赵卫群、涂长青携带弯把锯、柴刀、麻绳等工具,驾驶黑色小车再次窜至宝峰镇 “小笠”山场,将红豆杉树锯倒,并制成2米长的原木。下午13时许,当两被告人将红豆杉树原木装车时,被公安民警及村民当场抓获。经鉴定,被非法采伐的一棵红豆杉树为南方红豆杉树,活立木蓄积为1.4046立方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卫群、涂长青违反森林法规,非法采伐南方红豆杉一棵,活立木蓄积为1.4046立方米,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赵卫群、涂长青系共同犯罪。为了打击刑事犯罪,保护森林资源免遭破坏,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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