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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多地流窜作案 盗窃耕牛“二进宫”
发布时间:2013-11-15 13:48:28
本网讯(陈贵信 罗佩钦) 男子为牟私利“重抄就业”,流窜多地盗取耕牛,2013年11月14日,江西省吉水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胡友朋有期徒刑二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10月25日下午,被告人胡友朋驾驶自家的白色箱式货车从乐安县来到江西省峡江县巴邱镇洲上村,踩点后于当晚九时许将胡某男、胡某夫家的各一头母牛盗走装上车运往江西省抚州市销售。2013年1月21日晚八时,被告人胡友朋流窜至吉水县乌江圩镇,将刘某家一头怀有小牛的母牛、刘某富家一头母牛并小牛盗走,后在运送抚州市的过程中一头母牛并小牛逃脱。经鉴定,被盗耕牛总价值39600元,其中两头耕牛盗窃未遂,价值10600元。同时查明,被告人胡友朋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1月2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属于累犯。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胡友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别在峡江县、吉水县流窜作案,秘密窃得被害人耕牛五头,数额较大。被告人胡友朋因盗窃罪于2008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之罪,五年内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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