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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见门未锁起色心 女子错当丈夫被强奸
发布时间:2013-11-18 09:07:32
本网讯(汪次安 曾松林) 2012年10月30日凌晨,黄仁(化名)见与其同住一出租屋被害人石梅的房门未锁,便窜入房内对正在睡觉的石梅欲行性侵,石梅也以为是丈夫归来便未反抗。黄仁正在行事时,石梅发现不是丈夫,黄仁见身份暴露夺门而去。日前,始兴县人民法院一审经强奸罪(未遂)判处被告人黄仁有期徒刑1年2个月。 2012年10月30日凌晨,黄仁见石梅出租屋门未锁,便进入其房内对睡在床上的石梅实施性侵行为,石梅因处半睡状态,以为是自己丈夫便没有反抗。黄仁发现石梅不知道自己身份,便进一步实施性侵。后石梅发现在自己身上的不是丈夫,便立即口头制止黄仁,黄仁见身份暴露并被制止,便自行穿衣离开了被害人房间,回到自己出租屋内睡觉。 公安机关经提取受害人外阴部擦拭子进行DNA鉴定,擦拭子为混合STR分型,包含被害人石梅、被告人黄仁血样STR分型。 始兴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黄仁违背妇女意志,趁被害人石梅熟睡之机,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应依法惩处。案发时,因被害人反抗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减轻处罚。被告人是初犯,归案后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又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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