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QQ聊天“好友”求助 信息泄露被骗近六万
发布时间:2013-11-18 11:52:13


    本网讯(董泽涵)  今年4月一名网友在QQ上遇到自己“同事”的求助,便将自己的手机号、银行卡号透露给对方,谁料却被人转走了卡上的近六万元,而作案的竟是两名未成年人。近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辛某峰有期徒刑一年三个,被告辛某知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均适用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3年4月7日14时,被告辛某峰通过从他人手中非法购买QQ账号及密码,登陆被害人王时峰同事的QQ,与被害人QQ聊天,在骗取被害人姓名、手机号、银行卡号后,以被害人的个人信息注册财付通,后通过该财付通网上购买一部价值5000元苹果手机及一台价值3999元联想电脑(因付款不成功而未遂),以支付购物款项的方式从被害人的农行卡中转走5000元。之后被告人辛某峰与被告人辛某知谈好再从被害人卡中骗取钱财并按六四分成。被告人辛某峰通过QQ将被害人的个人信息发给被告人辛某知,被告人辛某知通过被告人辛某峰骗得被害人验证码,用网络技术手段,通过支付宝快捷支付等功能将被害人账号中51382元转走。被告人辛某峰未分到赃款。案发后,两被告人家属已全部退赔赃款给被害人。在庭审中了解到两被告人的家庭困难,无法给他们添置品牌手机和电脑便想骗点钱自己购买,两被告人当庭均表现出了悔意,并表示今后不会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两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其家属积极退赔了赃款,两被告人自愿认罪的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要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大家在QQ聊天时要注意自己个人信息的保密,对于朋友的求助要及时与朋友取得联系进行求证。



责任编辑: 倪冰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