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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贩毒出狱才三月重操旧业又入监
发布时间:2013-11-18 12:37:41
本网讯(张凯) 贩卖毒品被判刑刑满释放不到三个月,被告人朱峻松再次重操旧业贩卖毒品。日前,贵州省黔西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朱峻松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3年3月11日,被告人朱峻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2013年4月15日刑满释放。 出狱后,被告人朱峻松向他人购买毒品海洛因后制成零包以贩养吸。2013年7月3日上午,被告人朱峻松贩卖毒品0.1克给吸毒人员杨思海吸食,得款100元;同日晚8时左右,被告人朱峻松再次与吸毒人员杨思海时行毒品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当场查获毒品可疑物零包一个、手机一部、、毒资120元。经称量,查获毒品可疑物净重0.12克,可疑物中检出二乙酰吗啡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峻松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朱峻松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徒刑又再次贩卖毒品,系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朱峻松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据此,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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