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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设赌场日赚千元获利45万领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3-11-18 16:04:46


    本网讯(祝文锋 江敏琴)  先是协助他人开设赌场,发现大有赚头后亲自操刀上阵,最终自食恶果。近日,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李昌义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李志平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5月到8月、8月11日到21日,8月23日到29日期间,被告人李昌义在他人开设的赌场里帮助打理赌场相关事宜,主要负责派人望风守路、“看场子”等事宜,并每天领取二千元至五千元不等的工资。2012年9月至11月份期间,被告人李昌义先后在德兴市开设3个赌场,都是晚上营业。营业期间,每场参赌人员从十余人至四十余人不等。被告人李志平在被告人李昌义开设的赌场内负责发牌、洗牌、为赌场抽头渔利(俗称收取“水钱”)等事宜(俗称“做保利”)。

    另查明,被告人李昌义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先后上缴违法所得共计45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昌义、李志平为谋取非法利益,开设赌场供他人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被告人李昌义主动投案自首并上缴违法所得,有悔罪表现;被告人李志平系从犯,故对两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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