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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子为母买药忙中出错撞死老人获刑六个月
发布时间:2013-11-19 10:04:59


    本网讯(韩冰)  一位邻里皆知的孝子,在给病危中的母亲买药的路上,将一老人撞死。萝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交通肇事案件,并当庭作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刑事判决。

    任鹏驾驶无牌照二轮摩托车,急匆匆去医院为母亲买药,路上与驾驶电动三轮车的赵强迎面相撞,致使赵强因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任鹏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任鹏主动报案,并在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款赔偿经济损失。

    黑龙江省萝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任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任鹏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鉴于任鹏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亲属的谅解。遂作出了上述缓刑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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