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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情夫发生争吵 儿子劝架反被情夫砍伤
发布时间:2013-11-19 10:13:09
本网讯(张丽 朱军宜) 一女子因感情问题与情夫发生争吵,其儿子帮忙劝架反被情夫用菜刀砍伤。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甘银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被告人甘银生与谢某梅系情人关系。2012年2月17日,被告人甘银生来到谢某梅租住的房间,因感情问题两人发生争吵,谢某梅儿子即被害人出来阻止争吵并欲报警,被告人甘银生遂从谢某梅房内拿出一把菜刀将被害人头部、左上肢等处砍伤,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伤情为轻伤乙级。案发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人赔偿被害人医药费计人民币12000元,被害人对被告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甘银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乙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甘银生已部分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且被告人甘银生的犯罪行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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