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男子肇事逃逸后又犯数起黄金劫案获刑十七年
发布时间:2013-11-19 11:06:56
本网讯(卢奇林) 江西一男子驾驶无证车辆撞死人后潜逃,潜逃期间竟伙同另一人实施数起黄金劫案。近日,万载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以抢夺罪,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叶小峰有期徒刑十七年。 2010年12月23日晚上,被告人叶小峰无证驾驶一辆桑塔纳轿车与骑电动车的被害人廖发秀对面相撞,造成被害人廖发秀受伤,被害人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叶小峰主动到宜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潜逃。在潜逃期间,叶小峰伙同同伙杨谦在周围县市,采取在被抢夺对象附近停车,杨谦骑摩托车接应,叶小峰上前趁人不备实施抢夺的方式,疯狂实施抢夺她人金项链的犯罪十数起,共抢夺财物价值163254.88元。2012年9月19日叶小峰、杨谦在万载实施抢夺后,被万载县公安局巡警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小峰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夺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同时,被告人叶小峰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致一人死亡重大交通事故并逃逸,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数罪并罚,法院故做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