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蹲点守候三昼夜 执行员捕捉时机拘“老赖”
发布时间:2013-11-22 16:00:33


    本网讯(耿高峰 王洪亮)  春节临近,为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的同时,重点加大涉执信访案件的执行力度。11月21日下午,执行人员在漯河市召陵区万金镇经三昼夜的蹲守、走访,终将一涉执信访案件的被执行人杨某连人带车强制带回该院。目前,被执行人已被司法拘留。

    2010年6月2日,被执行人杨某的雇佣司机杨某某驾车在襄城县姜庄乡路段与被害人胡某发生交通事故,致胡某当场死亡。被执行人杨某作为实际车主,2011年4月19日经该院判决,杨某应赔偿被害人家属胡某某等各项损失共计68916.4元。

    同年9月20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杨某有意躲避执行,执行法官经多次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均无线索。受害人胡某某等为此不断赴省上访。今年10月份,该院执行局多次召开会议讨论此案,认为被执行人从事车辆运输多年且驾驶证处于正常审验状态,现很可能仍以自身驾驶技能从事交通运输。后执行人员以被执行人的驾驶信息为突破口,经多方调查,获悉其于2012年因交通违法曾被舞阳县交警队处理。

    该院执行人员随即专程赶往舞阳县交警队,经走访和了解得知,被执行人现驾驶的车辆为豫LC0808牌照的农用汽车,常住地为漯河市召陵区万金镇。

    2013年11月18日,执行二庭庭长李欢和执行员马帅民赶赴召陵区万金镇摸查被执行人及车辆信息,经走访、排查发现了被执行人车辆,但未发现被执行人。两名执行人员经过三昼夜的蹲守,于21日中午终将准备驱车赶往周口方向的被执行人截获。执行局接到消息后,全体执行人员火速赶往执行现场增援并于下午4时许强制将被执行人连人带车顺利带回。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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