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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翟树全精神 提升司法公信力
作者:贾冰   发布时间:2013-11-22 15:29:19


    人民法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主体,是国家依照法律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对司法信任和服从的基础,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程度的标尺。“形象系于公正,法威存乎民心”。当司法具有高度的公信力,公众会习惯于寻求公力救济,执行不再是难事,法院的裁判得到普遍的认可,公平正义得到保障。

    “法律是有灵魂的,公平正义应该贯穿始终。”作为当代中国核心价值的载体,我国的法律承载着当代中国人的梦想和价值追求,它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关于当代中国核心价值的论述,更是具有公平正义之灵魂。而在共和国的法官队伍里,翟树全虽然只是一位毫不起眼的“乡村法官”,但他的事迹和精神,却不仅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延续,更为21世纪的中华民族树立了一面鲜活的精神旗帜,诠释了一个强大的“法律之魂”。在翟树全扎根基层的23年中,共审结各类案件2400多件,调撤率达90%以上,且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根据不同矛盾特点、不同成分当事人,翟树全还采取不同的调解方式,凭借过硬的办案能力与“十大调解法”,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

    要想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公平、正义”的司法形象,就必须学习翟树全精神,提高在人民群众心中的信赖,

    一、学习翟树全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精神。司法为民是人民法官的永恒宗旨,而司法为民的最高标准,就是洞察民情、知晓民意、关注民生、维护民权,就是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翟树全同志就是这样,他用真实、真诚、真情服务民众的精神,扎根于民众之中,24年如一日,战斗在艰苦的农村法庭,

    二、学习翟树全用人性之善执法办案的精神。基层人民法院尤其是人民法庭与群众距离最近、接触最多,关系也最密切。人民法庭是整个法院系统的前沿阵地,也是形象窗口。人民法庭的法官,一言一行都关系着人民法院的信誉和形象。当事人面临的法律难题如同法律上的疾病,法官要治理这些疾病,需要与当事人彼此依赖、宽容、善意和沟通,方能让法律在当事人的心田生长,从而促进纠纷的化解。翟树全同志就是这样,他在尊重法律规则之真、案件事实之真的客观前提下,发扬了“马锡五审判方式”中耐心说服教育的思想方法,引导当事人面对现实、实事求是,正确认识诉讼的胜与负和得与失,在他朴素、正直、善良的品性人格与周到、贴心、诚恳的司法作风感召下,90%的案子调解结案,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既方便了群众,又实实在在满足了群众诉求。这种为民精神与司法作风,昭示着善的力量,闪耀着人性的光芒。

    三、学习翟树全恪尽职守,公而忘私的精神。翟树全扎根农村法庭24年如一日,无论当普通法官还是任法庭副庭长,一如既往忠于法官职责,坚守法官信誉,坚持民众利益无小事的司法理念,严肃对待每一起案件,高标准严要求,保证案件质量,实现了24年办案无差错,2400件案件无瑕疵,赢得人民信任。一个法官在艰苦的农村法庭连续战斗24年,无怨无悔,始终保持旺盛斗志和工作热情,难能可贵,这种勇于担当,长期坚守、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前途、个人得失的精神,无愧“最美基层干部”的光荣称号,无愧人民爱戴的“乡村法官”。

    四、学习翟树全淡泊名利,公正廉洁的精神。工作在农村法庭的22年,翟树全从不计较条件的艰苦,始终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一方和谐稳定作为追求的目标,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始终严守职业道德防线,坚决抵制各种说情、诱惑和压力,这么多年来,翟树全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金钱案,始终保持着对公平正义的信仰与追求。他恪守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的人生准则,严格自律,清廉如水,维护了司法公正,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尊重和支持。牢固地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恪守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准则,切实做到了一身正气、清正廉洁,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体现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是一项系统工程。作为一名基层法官,翟树全用自己的行动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集中展现了当代政法干警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精神风貌,有力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他凭借着自己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和对司法事业的执着,书写着人民法官的动人篇章。法院和法官在维护司法公信力方面应当作表率,要坚持“三个至上”,学习翟树全精神,在司法工作中,努力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高度统一,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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