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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改革考验公安限权能力
作者:李恩树 发布时间:2013-11-27 09:24:47
行政执法权是政府的核心权力之一,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建设法治政府息息相关,涉及到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教授高文英在11月26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如何改革、改革内容是改革的重点,而对于承担着重要行政执法职能的公安机关来说,厘清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之间的边界,以及明确执法职权范围尤为重要。 政府职能转身放权分权 “现在正是社会转型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来得很迫切。”高文英认为,由于存在“多龙治水”的行政管理情况,行政执法往往变成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不但会使事件得不到有效解决,同时浪费大量行政执法资源。 广东省广州市去年尝试"整合执法主体",成立广州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城管、卫生、环保、食药、安监等12个部门的执法职责"合为一体",探索行政管理决策、执法、监督"三权制衡"。 业内人士认为,荔湾的此次尝试将“提高行政效能”,多部门集中执法推诿扯皮、来回“踢足球”问题会得以解决。 高文英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呼声一直都,各地也都在进行有益的尝试。 2010年,在北京召开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推介展示暨资源配置大会上,北京政府出资上亿元,购买300个社会组织的公益服务项目。这意味着,北京政府正在由大包大揽的“全能型政府”向分工精细的“服务型政府”转身。 “在改革中,一些政府有了放权、分权意识,这对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有裨益。”高文英说。 政府从市场退出,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减少审批、下放审批。江苏省泰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赵建生介绍说,泰州正在积极开展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综合试点改革,第一项就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公安行政办事项目能进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全部进中心,能一窗式办理的实行一窗式办理”,按照这一理念,泰州公安开展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精简审批事项19项,减少收费项目15项,将办理时限提速,减少群众往返跑。 行政执法权应明晰边界 城市环境卫生、城市绿化、黑车清理……城管机关目前的管理职能达300多项。 据北京行政学院教授金国坤介绍,国务院设立城管机构的初衷就是开辟综合执法部门,解决多头执法,节约执法成本。城管执法队伍的成立,对于妥善解决城市发展与城市管理之间的矛盾,革除行政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和行政执法机构膨胀等弊端,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践中,城管执法饱受诟病。 决定专门提到,“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在行政执法体制中,权力一定要有边界。”高文英说,作为重要的执法部门,公安机关除承担着重要的刑事司法职责外,同样承担着颇为重要且繁重的行政执法职能,比如交通执法、出入境执法、消防安全执法等。"警察在处理这些事项时,一定要明白执法权限是什么,既不能放手不管,也不能大包大揽"。 比如,公安机关提出“有困难找民警”,于是有些派出所甚至要暂时性地承担赡养老人以及养育流浪儿童的责任,一个典型案例是,子女闹纠纷打110让民警帮助赡养老人。 “由于我国法律法规的缺位,导致在行政权限的划分上并不是很明确。比如警察该何时介入民事纠纷,警察该何时处理群体性事件等等都没有明确的权责范围。”高文英说。 “泰州对与公安关联的保安服务、驾考收费、消防验收等,按照事项最少、程序最简、效率最高、收费最低的要求进行清理,保证与公安关联的中介规范运营。”赵建生说,当前,泰州正大力整治窗口"四难"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维护民众权益。 立法明晰行政执法权责 警用辅助人员在路口指挥交通,制止车辆无序通行算不算替代警察执法?辅助人员驾驶警用车辆算不算违规?一系列追问摆在公安机关面前。 为此,江苏省苏州市于2012年7月1日实施《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警务辅助人员是人民警察的助手”这一性质。这是全国首个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也是“辅警”这一队伍在各地普遍建立后的首次立法。 决定指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对于如何贯彻决定精神,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江苏省溧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刘新农认为,执法主体建设至关重要。他介绍说,溧阳公安规范民警学法考法,民警学法积分不达标的,年度公务员考核不得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民警未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的,不得办理案件。 “我们还选聘28名基层法制员,设法解决法制员的职级待遇问题,让法制员在评优评先、干部录用中享有优先权。充分调动法制员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发挥基层法制员在行政执法中的监督作用。”刘新农说。 执法程序对于行政执法制度尤为重要。据刘新农介绍,溧阳公安将行政执法流程细化,明确了执法环节和步骤,在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听证、期限送达等环节严格规范实施,以程序的严格规范保证行政执法的实体和结果公正。同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罚没指标,不得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行政机关业务经费、执法人员福利待遇挂钩。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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