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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妇为种菜烧草致森林火灾获刑六个月
发布时间:2013-11-27 13:56:27
本网讯(喻素红 彭玲) 为了清理杂草,给菜地添加肥料,她点燃了菜园小草,终成熊熊大火,把她自己烧进了牢房。近日,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被告人邓年娇失火案,被告人邓年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2月3日下午,被告人邓年娇与其儿女四人一起去地里做事,邓年娇的子女去砍柴,邓年娇在菜田里做事。邓年娇看到菜地边上有很多杂草,想着用火烧草即可除草,又可以肥沃土壤,于是就用带来的打火机点燃杂草,因风势较大,火势向 “龙老上”山场蔓延,导致森林火灾。经鉴定,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41亩,其中松幼林面积38亩(含未成林造林地9亩)、杉阔成熟林3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702元。 案发后,被告人邓年娇与山场所有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履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年娇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过火有林地面积41亩,直接经济损失25702元,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邓年娇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履行了赔偿义务,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具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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