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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校生无钱上网生恶念抢劫不成反被制服
发布时间:2013-11-27 14:50:02


    本网讯(储德水)  一技校在校生,无钱上网,临时起意抢劫路人,怎奈身体单薄,反被被害人制服。2013年10月15日,信州区法院审理了姜路生抢劫一案,一审判决姜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3年4月14日0时,被告人路经某路口时发现被害人蒋某独自行走,姜路生身上无钱上网,便产生抢劫的想法,于是,被告人一直尾随被害至下一个路口无人处,见机上前揪住蒋某说“抢钱”二字,并迅速抢得被害人蒋某手上三星牌手机一部。被告人得手后,被害人抓住被告人,双方发生扭打,后被害人将被告人制服并扭送至公安机关。该手机在扭打过程中丢失未找回,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人姜路生已构成抢劫罪,因姜路生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被抓获后如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且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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