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党政> 各地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河南新增10个省直管县市 设第一第二中级法院
作者:张建新   发布时间:2013-11-28 08:59:14


    据河南日报报道,11月26日,河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等10个县(市)全面实行由省直接管理县的体制。

   《实施意见》明确,直管县党委直接受省委领导,向省委负责并报告工作。直管县纪委和党委各部门直接受省纪委和省委对应部门领导或指导。直管县人大常委会直接受省人大常委会指导和监督。直管县政协直接受省政协的指导。直管县群团组织直接受省级群团组织领导或指导。

    在法院、检察院体制调整方面:设立河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行使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的职权,管辖巩义市、汝州市、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更名为河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更名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管辖济源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河南省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均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直接管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第二分院均为省人民检察院派出机构,由省人民检察院直接领导。

    为推动改革的组织实施,《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推进,密切协调配合,完善监督体系,严肃工作纪律。特别要求,严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干预直管县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严禁在推进改革过程中突击进人、突击调整提拔干部、突击使用资金、突击审批等违法违纪行为。



来源: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