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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骗婚组合出狱后重操旧业获刑十个月
发布时间:2013-11-28 09:31:52


    本网讯(刘厚起)  一对骗婚组合因骗婚曾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出狱后却不思悔改,反而重操旧业,结果双双再进宫。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件,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勇泉、林自华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徐勇泉与林自华曾因骗婚于2011年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于2012年7月出狱。但是出狱后两人却再次干起老行当。2013年8月22日,徐勇泉听朋友说起高汉水正托人介绍对象,于是通过该朋友与高汉水家人取得联系,说其正好认识一女子可予以介绍。9月5日,徐勇泉带着高汉水到万载某餐馆与林自华相亲,之后,徐勇泉、林自华四人又到高汉水家中,当天徐勇泉要求高家按风俗支付了“看钱”和“着发”共计1580元。其后5天之内,林自华去高汉水和其姐家中共三次,并索要“茶钱”、“彩礼钱”、“三金”款等共计8200元。2013年9月20日,高汉水发觉可能受骗,就以一起去买“三金”为由,将徐勇泉、林自华骗至万载县城并报警,两被告人被抓。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勇泉、林自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两被告人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因两被告人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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