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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清洁工以帮超生儿上户口骗钱获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3-11-28 09:41:02
本网讯(谭国军 黄俊灵 ) 近日,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李海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1年3月至年底,被告人李海峰在东乡县公安局马圩派出所做清洁工期间,以帮违反计划生育户上户口为名,先后四次从梁来行、梁荣华、李接阳手里骗得人民币共计13600元。后被告人李海峰找人制作假的户口本交给梁来行、梁荣华、李接阳。后被告人李海峰被人发现其做的是假户口,遂将赃款退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海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先后四次骗取他人人民币136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海峰能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罪行,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海峰及其家属能主动退还赃款给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李海峰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其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判处缓刑。据此,故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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