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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俩男子家中试制冰毒未果获刑六个月
发布时间:2013-11-28 09:59:07
本网讯(黄琼 余杰) 近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制造毒品案,判处黄勇、杨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2012年4月,杨雄通过朋友认识黄勇,两人商量着一起弄点钱花花,瞄上了制售病毒这个路子,一拍即合由杨雄提供资金,黄勇购买制毒设备及其他原材料,在黄勇家中制造冰毒,但因技术问题未获成功。两人不甘心失败,于同年7月,杨雄再次他人手中购得麻黄碱1000克,交给黄勇制造冰毒,黄勇在其家中继续试制冰毒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事发时两人仍未成功制造冰毒。案发后,公安机关在黄勇家中搜查出其用于制造冰毒的磁力搅拌机、电子调温电热套、天平、盐酸、无水乙醇等设备和原材料,经对搜查出的塑料量杯底部附着的白色残渣进行检验,检验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黄勇、杨雄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用化学方法加工、配制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黄勇、杨雄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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