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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女老板将无人看管摩托车据为己有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3-11-28 10:17:02


    本网讯(郭冬根)  女老板看见自己所开饭店门口一辆银灰色摩托车停放几天无人看管,便心生歹念,将该车推回家中据为已有。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卫莲盗窃案。

    2013年1月的一天22时许,被告人刘卫莲见自己所开的县城东路小区“天下无二”饭店门口的一辆银灰色三阳摩托车停放一、二天无人看管,便心生歹念,将该车推回家中,并配备新钥匙自用。经鉴定,该摩托车的价值为4964元。

    案发后,该被盗摩托车由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并发还给失主,被告人刘卫莲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卫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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