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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女毒贩抽取麻将台费提供毒品领刑五年
发布时间:2013-11-28 11:09:42


    本网讯(曹强 黄聪)  为提高毒品销量,“80后”女毒贩邀请毒友在租住处以打麻将抽台费的方式筹集赌资,收取赌资后提供等价量的毒品供相关人员吸食,最终涉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香兰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0元。

    靖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香兰(1986年10月出生)为吸毒人员,以贩养吸。被告人张香兰从2011年12月至2012年8月2日,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并在租住处通过与吸毒人员胡娟、鞠富水、陈葵等人以打麻将抽台费的方式筹集毒资,收取毒资后提供等价量的冰毒和麻果供相关人员吸食,共向12人贩卖毒品75次,麻果共计66个(折合含甲基苯丙胺6.3048克)和冰毒(折合含甲基苯丙胺6.5克)。

    2012年8月2日,公安人员在其住处查获冰毒13.799克,麻果142个(折合含甲基苯丙胺13.565克)。

    综上,被告人张香兰向12人贩卖毒品75次,出售麻果66粒(折合含甲基苯丙胺6.3048克)和冰毒(折合含甲基苯丙胺6.5克),非法持有13.799克冰毒、142粒麻果(折合甲基苯丙胺及咖啡因成分13.565克)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香兰以贩养吸,多次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张香兰非法持有毒品冰毒14.071克,麻果142个(折算含甲基苯丙胺13.565克),共计含甲基苯丙胺27.636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张香兰犯贩卖毒品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应数罪并罚。为了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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