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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妪开荒引大火 毁林两千余亩获刑4年半
发布时间:2013-11-28 11:33:50


    本网讯(吴艳蓉 黎建新)  六旬老妪顾秋楠本想在山脚开荒种菜,却不慎引发严重的森林火灾。历时近30个小时,山火才被扑灭,过火林地达两千余亩。日前,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该起案件,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顾秋楠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13年4月15日下午13时左右,顾秋楠从其家中携带锄头、柴刀、打火机等物品来到德兴市银山矿“南山坞”山场山脚下的一块荒地,准备开荒种菜。顾秋楠把荒地上的茅草拢成一堆后,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茅草堆被点燃后,借着风势,大火迅速向山上蔓延。顾秋楠见状,连忙用泥巴和水灭火但无济于是,火势蔓延到南山坞及周边山场,引发森林火灾。直至次日下午16时许,山火才被扑灭。

    火灾发生后,被告人顾秋楠叫钟冬香帮其拨打了报警电话,自己仍留在失火现场,直至森林公安民警前来将其带走。经德兴市林业调查规划测算,本次火灾过火面积3722亩,其中有林地2570亩(合171.33公顷)、无林地1152亩(合76.8公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顾秋楠在森林防火期内,违反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的规定,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2570亩(合171.33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其在案发后叫他人帮忙报警,自己仍一直留在现场,等待公安人员将其带回公安机关,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认定为具有投案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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