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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小恋人为赚钱强迫他人卖淫吸毒获刑
发布时间:2013-11-29 09:36:05
本网讯(陈秀萍) 被告人王杨与被告人樱桃系恋人关系,均20岁。二人琢磨赚钱,确实采取了令人发指的方式,强迫他人卖淫,为了便于控制受害人,还强迫其吸毒。最终,二人为自己的丧心病狂获刑。日前,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强迫卖淫、强迫他人吸毒案,依法分别判决被告人王杨、樱桃犯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强迫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经查明,4月,被告人王杨伙同被告人樱桃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迫吴某多次从事卖淫活动并从中牟利。 7月22日晚11时许,被告人王杨伙同樱桃在海拉尔区福多多旅店内使用言语威胁,强迫吴某吸食毒品。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杨、樱桃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被害人吴某卖淫并获取该卖淫所得,二被告人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二被告人使用威胁手段强迫吴某吸食毒品,二被告人行为已构成强迫他人吸毒罪。二被告人系共同犯罪,且均系主犯。二被告人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二被告人犯罪情节、性质、社会危害程度、悔罪表现等情况,海拉尔区法院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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