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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一精神病患者砍死亲哥被判接受强制医疗
发布时间:2013-11-29 10:53:25
本网讯(贺力平) 男子柳大年连续两天持刀伤害无辜他人,经法医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11月28日,湖南邵阳市双清法院审结这起强制医疗申请案,决定对被申请人柳大年依法进行强制医疗。这是今年施行新《刑事诉讼法》增设强制医疗程序后,双清法院出现的首例强制医疗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7月25日凌晨,被申请人柳大年无故在家中用菜刀,将熟睡中的亲哥哥柳大民砍杀致死;次日,被申请人柳大年遇见同村妇女刘小花,突然持刀冲出无故砍剁刘小花,所幸刘反应机灵,逃脱了柳大年的追杀,经鉴定,被害人刘小花所受伤害为轻伤;此前的2012年1月31日,被申请人柳大年对路经其家门前的岳忠,无故持钢管刀柄的管制刀具砍杀岳,将猝不及防的岳忠当场砍死。双清检察院向法院提起了要求柳大年接受强制医疗的申请,并对柳大年可能具有的社会危险性提交了大量的证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柳大年实施伤害他人行为,严重危害公民的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法院遂适用新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作出刑事决定,对被申请人柳大年强制医疗。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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