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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斜坡空挡修车致车辆下滑碾死好心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3-11-29 11:17:43


    本网讯(曹强 黄聪)  男子停在斜坡上的农用车因故障未能启动,打算搬开垫在左前轮下的石头溜车未果后,好心的村民主动上来搬石头,孰料男子将车子挂了空挡,石头移开后农用车下滑,当场碾压好心村民头部致死。近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对被告人邓厚德缓刑三年的判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邓厚德有期徒刑二年。

    2013年2月14日14时左右,被告人邓厚德将农用车头朝下停放在靖安县罗湾乡楼前村李政华家门前斜坡上。当天20时30分许,本村村民罗承瑞需外出,农用车挡住了罗承瑞的出路,罗承瑞打电话给被告人邓厚德,要被告人邓厚德将农用车移开让路。被告人邓厚德接电话后,当即赶到农用车处发动农用车,因车辆故障未能起动。被告人邓厚德便下车将垫在左前轮下的石头搬开,想溜发农用车,但没有搬动车轮下的石头。被告人邓厚德便用螺丝刀拨飞轮,想直接发动农用车。此时,被害人邓长勇主动上前将垫在左前轮下的石头搬开,石头被搬开之后,农用车向前滑行,滑行中将被害人邓长勇碰倒在地,右后轮碾压头部,致被害人邓长勇当场死亡。事发后,被告人邓厚德当即拨打“120”前来救护,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经鉴定,邓长勇死亡原因为重型颅骨损伤至死。案发后,被告人邓厚德赔偿被害人邓长勇家属23.5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

    另查明,被告人邓厚德系无证驾驶,曾因交通肇事罪于2011年10月15日被安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厚德在起动车辆时,处置不当,过失致一人死亡,情节较轻。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邓厚德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调解协议,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邓厚德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将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为了打击刑事犯罪,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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