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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响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旋律
——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7年被评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作者:刘姣丽   发布时间:2013-12-06 10:22:51


    法院思想宣传工作是关系到法院司法权威、执法能力的第二条生命线。近年来,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思想宣传工作作为增强凝聚力,向心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中心枢纽”,以思想引领行动,用宣传凝聚力量,不断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自2007年以来,该院连续7年被评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建机制:织牢思想宣传工作网

   “不重视、不善于做思想宣传工作的领导不是一名合格称职的领导。”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明在党组专题听取思想宣传工作汇报时掷地有声地说道。把宣传思想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将思想宣传工作纳入“一岗双责”考核内容中,把思想宣传工作作为考核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是该院一直以来坚持的原则。该院将思想宣传工作作为“开展普法教育、展示对外形象、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律信仰”的媒介平台和重要阵地,形成了“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主要部门具体抓、其他部门协助抓”的思想宣传格局,建立了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促、年终有考核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围绕审判执行工作开展思想宣传工作的工作思路,从机制上保障思想宣传工作人员到位、任务到人。

    抓教育:集聚司法正能量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永州中院按照一年一个主题,一月一次培训,一周一次学习的原则,狠抓思想政治和理想信念教育。从2007年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到2008年的“独立而不孤立、中立而不偏离、开放而不乱放、监督而不监管、被动而不排斥主动”的司法理念;从2009年的“争先创优,让人民满意”到2010年的“学习学习再学习,落实落实再落实”专项活动;从2011年的“群众观念再教育”活动,到2012年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该院始终把思想教育作为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的“指路旗”、“催进鼓”。

    今年,该院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入开展改进司法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该院通过一系列的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意识,大力提升了法官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在近两年开展的群众满意度测评中, 全院各内设机构的满意率均达到80%以上。2013年,全市法院法官整体形象民意测评得分81.31分,排全省第3名。

    大宣传:唱出法院好声音

    司法宣传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永州中院对法院宣传工作进行了正确定位。“做好司法宣传工作对法院工作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该院分管宣传工作的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胜广一再强调抓好法院宣传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永州中院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宣传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积极回应新媒体环境下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知情权需求,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鲜活的新闻宣传工作。自2010年起,永州中院推出全市法院“一盘棋”的大宣传模式,对全市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改革创新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拓宽了宣传工作渠道,占领了宣传工作主阵地。该院开辟了报纸周周有专栏、广播天天有声音、电视新闻每周有报道、网络天天有图文的四维宣传格局。

    自2008年,该院开通法院互联网站以来,网站点击率突破180万,法院网站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网站。2010年,该院适应新媒体时代要求,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平台,开通了官方微博,目前拥有粉丝11988人。

    永州中院对如何抓好思想宣传工作有着清醒的认识。该院将动态宣传与常规性宣传相结合、工作报道与案例宣传相结合、宣传工作与宣传典型相结合,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的全面了解,展示法官风采。

    永州中院将不断探索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需求,抓队伍强身健体,抓机制舒经活络,不断增强思想宣传工作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感召力。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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