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党政> 各地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中粮一子公司用公款向总部送礼"试吃"被通报
作者:仝宗莉   发布时间:2013-12-06 14:32:13


    据国务院国资委网站消息,中粮集团所属中粮肉食投资有限公司今年中秋节前挪用公款,以“试吃”为名向总部送礼5万余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国资委纪委严肃查处。国资委纪委给予相关责任人江国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林强党内警告处分。

    据悉,今年中秋节前,时任中粮肉食公司总经理江国金提议并决定将部分新产品送中粮集团有关人员“试吃”,办公室主任助理林强(主持工作)参与研究并具体办理,送出礼品113份,合计金额53788元。

    国资委纪委调查认为,中粮肉食公司以“试吃”为名行送礼之实,属于用公款送节礼的违纪行为。决定给予江国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林强党内警告处分。

    中粮集团有关人员收受礼品,亦属违纪行为。鉴于集团党组在国资委纪委调查前,已根据反映主动组织自查整改并进行了退赔,故责成中粮集团党组向国资委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并在中粮集团系统进行通报。



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