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海南高院拓宽渠道民事再审申请一律公开听证
作者:胡娜 周盼 发布时间:2013-12-11 08:58:54
海南省高院立案二庭近日成功化解一宗标的额巨大的“民告官”民事再审申请案件,实现案结事了,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0年7月8日金某公司通过公开拍卖形式,取得海口市滨海大道南侧长流起步区一块面积为20473.49㎡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转让费达1.7亿元。 由于在挂牌出让该涉案土地时,双方对土地上的林木情况未作考虑,对林木迁移或砍伐的义务由谁履行未作约定,导致双方责任不明,土地无法按照约定日期交付,由此产生民事纠纷。 案件经过一审、二审,金某公司对终审判决不服,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立案二庭承办法官肖云彪在对案件进行第一次听证后,了解到该案涉案标的巨大,当事人身份特殊,不能简单一判了之。 经过深入细致研究,法官发现该案具有调解基础,双方当事人都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只是对违约责任的承担意见不一致。考虑到该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将最有利于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两次致函海口市国土资源局进行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使这宗标的额达1.7亿元的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此前,今年11月下旬,省高院立案二庭通过再审驳回一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为农民工讨回拖欠多年的工资,获涉案农民工廖桂丹锦旗致谢。近年来,海南法院依法拓宽渠道,零门槛受理再审申请,推行实质性审查,对民事再审申请案件一律公开听证,加大再审申请案件调解力度,既维护了正确生效裁判既判力,又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申诉权。案件质量不断提高,在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案件数量较少,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再审审查工作情况调研组肯定。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