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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一男子为扩大养殖场当中介租地骗10余万获刑
作者:邢东伟 胡娜   发布时间:2013-12-13 11:09:58


    海南省文昌市一男子颜某雄先骗取台商出资租地,又骗村长出具土地承办合同,连施骗术骗取10.5万元用于扩大自己养殖场投资。12月13日记者获悉,文昌法院以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经查,2012年1月初,颜某雄向台商李某中介绍说,有一块约50亩的林地可以租用。适逢李某中想扩大其原有养殖场的规模,便委托颜某雄办理租地事宜。颜某雄在办理租地时,明知要租用的林地由村民陈某清租用到2016年,便对该村村长邓某良谎称,李某中租用该林地是为了骗取海南省财政厅石斑鱼养殖补贴,希望他能帮忙签订一份假的土地承租合同,并承诺事成后给邓某良好处费。邓某良同意了颜某雄的提议,于2012年1月间以村民小组名义与李某中签订了一份租用60亩(包括10亩颜某雄承租的养殖地)林地的虚假承租合同。

  同时,颜某雄还以方便骗取财政厅的补助款为由,要求邓某良开具一份假的林地租用款项收据证明给李某中。邓某良随后写了一份“收到李某中7.5万元人民币林地承租金”的收据交给颜某雄。

 颜某雄将假的承租合同及收据交给李某中,并告知李某中地已租到,并保证2012年12月前能使用该租用林地。期间,颜某雄为了让李某中放心,还自己伪造了村民签名,表示村民同意李某中租用该村土地。李某中在收到假的承租合同和收据及签名表后,先后三次交给颜某雄共计10.5万元人民币用于林地的承租事宜,被颜某雄全部投资到其养殖场的生意中。案发后,颜某雄退还了李某中人民币3.5万元。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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