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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法院法官为83名农民工发放工资款137万
发布时间:2013-12-16 10:51:34
本网讯(董正远 沈勇兵 肖林) 近日,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大丰港法庭为来自山西、贵州、云南等5省1市的83名农民工发放工资款137万元。 高某因经营不善,欠下大量债务,造成83名农民工两年无法领到工资。元旦、春节将至,为了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大丰法院执行法官在受理案件后,迅速开通“绿色”通道,对高某挂靠的湖南某建设公司的财产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先后往返长沙3次,行程2万里。经多次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湖南某建设公司同意先行垫付被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了农民工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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