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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的道德亟需法律来指引
作者:周芳洁   发布时间:2013-12-16 16:24:19


    达州“三小孩扶太婆被索赔”一案余温还未降,近日一小女孩在公交车上给老太太让座,结果车辆急刹车,老人不慎摔倒,老太太却要求小女孩赔偿医疗费用,小女孩母亲接电话赶来最终无奈赔了200元钱。又是一起讹诈事件,同样被讹诈对象也是未成年同样是因为好心遭讹诈,让礼貌和美德立刻陷入忧伤。讹诈隐痛之下让人民面对老人摔倒陷入扶与不扶的道德纠结,而这种礼貌有风险,让座需谨慎现象如果成为一种共识将无异于一场道德危机,此种道德危机却只会让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更加疏远,人间温情变得恍若严冬。中华美德还将所剩几何?

    帮助老人本是天经地义,而眼下这样的行为却成了大事,成了新闻。道德滑坡,如何挽救? 社会各界发出呼吁需要用法律扶起跌倒的道德,道德需要法律来保驾护航。道德底线以上的是张扬、是鼓励,法律不必介入。如果一定要介入,也就是如何予以褒扬的问题。道德底线以下的,则必须法律介入。法律如果能把严重不道德的行为打击了,也就保卫了道德底线。所以说,道德的疾病需要法律的药方来治理。事实上,一些非道德行为本身就是违法乃至犯罪行为,如严重的不守信用,是道德问题,也是欺骗、诈骗、违约的违法或者犯罪。道德张扬的是高尚、是美德、是崇高,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对有些行为,用道德来惩治,就是用高尚来治理卑劣,那是治理不了的,一定要用法律来治理卑劣。所以说,道德和法律应该各归其位。道德张扬崇高,法律惩治邪恶;道德是一种高尚的善良引导,法律是一种世俗化的惩恶工具。法律在价值追求上,从来都不保护坏人。只要不是专制的法律、邪恶的法律,在立法者的主观上一定是保护善良,并追求美德的。在道德下降的今天,崇高者也许并不祈求得到等额的回报,也不能用等额的回报来引导。但崇高者需要法律保护,因为善良是美好的,也是娇弱的、脆弱的。如果整个社会都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人,那么就不会有这么多讹诈事件发生,也不会有冷漠事件的发生。同时立法需要准确地表达我们的道德追求,要在法律的字里行间,清楚表达道德追求,体现作为人,作为特定时代普遍的核心价值观。要贯穿在立法的制度设置、程序设计等方面。在规则制定和程序设计的时候,一定要更加明确其道德的价值目标。

    对于此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在立法跟上后,各级政府和社会保障力量也应该承担起这份沉甸甸的道德责任。让各种意外摔伤的老人都找到最有力经济救助支撑,那么有礼貌、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尊老敬老将从此毫无畏惧、一往无前,中华民族美德才能传承下去。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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