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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汀法院司法联络员发挥大作用
发布时间:2013-12-30 09:21:03


    本网讯(通讯员 曾昭辉)  “你们怎么知道我回家了,看来还是躲不过去,我马上付清赔偿款。”12月25日晚上6时,面对突然而至的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被执行人赖某十分惊讶地说道。能够及时将返乡的赖某堵在家里,顺利执行该赔偿纠纷案,这得益于该院司法联络员提供的线索。

    为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提高司法效率,促进阳光司法,今年1月份,长汀法院建立起了司法联络员工作制度。在全县聘请60位政治思想好、德高望重的老党员、村干部和热心法院工作的群众作为司法联络员,建立覆盖到镇村、企业、学校、机关、社区的民情网络。司法联络员利用自己人熟、地熟的有利条件,广泛搜集社情民意及当事人的信息,及时反馈,为法院队伍建设、作风建设、送达、执行等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协助作用。对于重大、疑难案件,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执行案件,该院还不定期召集司法联络员,以“民意听证会”的方式听取他们对案件审理、执行举措等是否符合民意的意见与建议,使司法工作更加贴近民意、贴近民心。

    “感谢你们不辞辛苦地进行调解,化解了我们的纠纷。”12月8日,长汀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联络员的作用,主动邀请河田镇司法所司法联络员参与案件调解,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不约而同向法官和司法联络员表示谢意。

    原被告是邻居,两家本应和睦相处、互帮互助。但是,因被告旧房重建时超出双方约定的通道预留宽度,导致邻里之间发生矛盾,最终两家人争执至法院。法院受理此案后,立即邀请原被告所在乡的司法联络员利用其就近、人脉熟悉的优势,从法律和道德角度入手,着手双方思想疏导、劝解工作。在各方努力下,当事人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司法联络员的优势,就是生活于当地,熟悉社情民意。有他们在,法院调解、送达、执行等工作事半功倍。”该院民一庭刘庭长对司法联络员赞不绝口。

    今年以来,该院司法联络员协助送达法律文书196次,协助调解案件219人次,提供被执行人的行踪或财产线索156次,使119件案件得以执结,促成执行和解案件98件。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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