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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挪用集体财产构成职务侵占 潜逃千里被抓获
作者:王春 王潼 陈湘 发布时间:2014-01-08 13:51:42
2014年1月3号晚上18时许,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沙城派出所八甲卡点的警灯民警带领队员对过往车辆和人员细心地盘查,这时从对面开来了一辆七座的面包车。面包车行驶到警灯附近迟疑了一下,调回头就准备走。民警感觉可疑,就追上去拦住盘查,进行核查后发现该司机是一名外省逃犯。 该七座面包车司机杨某,男,湖南省石门县人,1967年出生。 杨某在家乡颇有声望,在自己的村子里担任了好几年的村支书,也作出了一些业绩。后来慢慢的染上了一些坏习惯,和一些社会上的朋友一起吃喝玩乐,仗着自己是村支书,掌握着村里面的财政大权,便偷偷地把村里的钱拿出来供自己与朋友一起花用。 杨某挪用的钱越来越多,经群众举报,当地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2013年9月份,杨某辗转数省,逃往以前曾经来过的温州。因为杨某在温州比较熟悉,于是隐姓埋名找了一个厂子当司机,替别人拉货。 杨某刚开始拉货的时候总是刻意的躲避警察、绕过警灯岗亭。过了几个月,杨某慢慢的松懈了。2014年的元旦刚刚过去,2014年1月3号晚,杨某开车去拉货,需要经过沙城镇八甲村,杨某认为时间还早,民警应该还不会开始盘查,就大胆的准备开车过去,没想到正好碰到岗亭民警对过往车辆及人员核对,杨某正想掉头离开,被民警拦下抓获。 目前,杨某已经被温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移交给湖北省石门县公安局。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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