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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院采取措施推进案例工作实现新发展
作者:李周伟   发布时间:2014-01-09 09:13:03


    结合贯彻落实去年底《人民法院案例选》第十次工作会议精神,海南省高院立足海南省法院案例工作实际,紧紧抓住案例工作发展新机遇,采取五项措施推进案例工作,务求实现新发展。

    一是提高认识,推动形成开展案例工作的强大动力。案例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案例的指导性和示范性对人民法院正确执行法律规定,统一司法尺度不可或缺。要进一步加强案例工作宣传,促使全省各级法院领导尤其是“一把手”深刻认识案例工作对于提高法院审判质效的重要意义,推动建立考核和奖励机制,将案例指导制度纳入调研成果考核,加大对优秀案例开发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二是培养案例工作骨干,发挥案例通讯编辑对案例工作的引导、带动作用。案例工作的大发展离不开优秀案例编报人才的支撑。要加大力度发掘、培养对案例工作有兴趣、写作案例有能力,报送案例有积极性、收集案例有主动性的优秀人才,鼓励案例通讯编辑自己动手写案例,原则上每个案例通讯编辑每年编报案例不少于2篇。

    三是增强案例工作主动性,拓宽案例收集渠道。就我省法院看,案例工作一般归口研究室,但研究室一般不负责参与具体案件的办理、审核,所以如何拓宽案例收集渠道,保证有价值的案例能及时进入到案例编报系统是案例工作的关键。要定期下基层调研,召集基层法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座谈,及时收集新颖、有价值的案例,通过指定专人采写、与承办法官合作等形式编辑报送案例。

    四是加强案例工作培训,提高案例写作水平。我省法院案例工作存在最大的问题之一即是案例编报人员流动过快,新的案例编报人员往往要靠自己查资料、向老的同志请教等形式来投入、熟悉案例工作。特别是去年以来,《人民法院案例选》案例体例和格式有较大幅度调整,新格式变化较大,致使不少案例编报人员陷入迷茫、无从下手。为此要在年内举办案例工作培训班,邀请《人民法院案例选》编辑部负责人来海南授课,提高我省法院案例编报人员案例编写能力。

    五是加大通报力度,表彰先进,鼓励后进。此前,我省法院案例工作按年度进行通报,无法及时反映案例被采用情况,也无法及时督促相关法院加大报送力度。计划从今年开始按季度对案例工作进行通报,表彰先进,鼓励后进,提高全省法院和本院相关审判部门案例工作积极性。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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