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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92件积案全部执结 执行到位金额2.7亿
作者:严献文 刘琼 发布时间:2014-01-13 09:12:58
“真的没想到,这笔钱拖了将近10年还能要回来,政府就是讲信用!”得知原琼山市龙桥镇政府拖欠的30万元工程款已打到琼山法院账户,原琼山市工业供销公司钢材经销部副总经理吴盛奇难掩激动和喜悦之情,“打心眼里感谢积案清理活动,让我们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海南实际,海南自去年3月开展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原定截止日期为今年底。到2013年12月13日,全省纳入清理范围的192件积案全部执结,执行到位金额约2.7亿元。特别是在短短40天时间内,结案率、执行金额到位率分别从44.44%、51.64%双双提升到100%,提前圆满完成积案清理任务,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自专项清积活动开展以来,海南省委高度重视,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专门批示要求,此类历史遗留问题,可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整改问题,省有关部门、相关市县党委、政府要共同把这项法院裁判生效的历史积案处理好。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定之也作出批示,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明确责任,主动配合清理积案,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海南把积案清理工作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内容,动真碰硬,狠抓整改。11月18日,海南省委政法委召开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推进会,会议明确,对确有能力拒不履行义务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积极介入,支持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对不能在期限内完成清理工作任务地区的党政领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的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在完成清理工作任务前,财政部门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不准批准涉案党政机关购买新车和价值较高的办公设备。 11月19日,海南省委政法委致函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对涉案的3家省直单位购买新车和价值较高办公设备予以限制。从11月20日起,对各市县积案清理工作进展情况由每月排名通报改为每周排名通报。 11月25日,海南公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委常委会整改方案》,将积案清理工作作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之一。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乘着教育实践活动的东风抓紧整改,加快推进积案清理,以实际行动兑现对群众的庄严承诺。 海口市在财政较为困难、年底无法追加预算的情况下,拨出专款解决了最后3件“骨头”案件。琼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支持法院在4天内执结涉及该市的全部积案。 “新官要理旧账!”琼海市委书记符宣朝告诉记者,“我们把积案清理工作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作为改进干部作风的一个重要举措,采取有力措施,解决了14件积案,标的金额达1078万元,坚决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海南把积案清理工作作为维护法律权威的一项重要举措,领导包案,分组督办。清理积案活动开展以来,海南省委常委、群工部长肖若海,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超峰,海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亲自包案,赴相关市县带案下访、现场协调,集中化解了一批社会影响大、处理难度高的积案。 12月5日,海南省委政法委开始开展督办工作,对清理工作开展不力、工作成效不大的重点市县,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海南高院同时派出四个督查组分赴各市县蹲点督办,逐案督导,采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等方式督促涉案党政机关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履行债务,保证偿债资金落实到位。 海南高院副院长刘诚介绍,高院把积案清理活动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措施之一,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抽调骨干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工作。“在较短时间内清理了一批积案,树立了司法权威,维护了法律尊严。”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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