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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上需同志高票当选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发布时间:2014-01-13 10:58:51
本网讯(莫乔雅) 在1月10日上午结束的广西钦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钦州市中级法院工作报告获得全票通过,卢上需同志以高票当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3年,钦州市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为钦州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280件,办结13641件,结案率95.5%,审限内结案率99.98%,上诉率9.75%,信访率1.87%,申诉率1.03%,再审改判率0.04%。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2668件,办结2622件,结案率98.28%,审限内结案率100%。年内共有20个单位(集体)、56人次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有关部门表彰,5个单位(集体)、42人次受到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表彰,25个单位(集体)、个人立功受奖。涌现出以“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李碧珊同志为代表的先进典型。灵山县人民法院陆屋人民法庭被推荐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黄彪同志被推荐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全市法院围绕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工作重点,注重发挥审判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市中级法院制定出台《钦州法院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指导意见》,全市法院共走访企业48家,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162次,受理涉企民商事案件2571件,涉案标的额8.406亿元,其中涉重大项目建设案件189件,标的额5587.8万元。市中级法院认真开展深化携手共创平安和谐家园活动,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诉前联调工作方案,推行诉前调解联络员制度。全市法院在村委会、街道办事处设立联系点74个、联络员110人,为矛盾纠纷提供多元解决路径,通过诉前联调机制化解矛盾纠纷628件,为建设平安钦州、法治钦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代表们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对市中级法院服务重大项目和企业发展以及改革创新等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钦州“五年跨越、十年巨变”,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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