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党政> 各地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北京消协发布今年一号消费警示
作者:余瀛波   发布时间:2014-01-14 14:00:15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1月14日发出了2014年第1号消费警示。消费警示称,近日,该会收到十余起消费者关于“新型糖尿病治疗仪”的投诉。反映他们看到报纸刊登的免费赠送糖尿病治疗仪的广告,在支付不菲的耗材费后获得“免费”仪器,使用后发现治疗效果与宣传不符,更有甚者,经营者以需要另外购买药物配合治疗或购买足额药物报销药费为由骗取消费者巨额药费。

  该消费警示提出,目前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

  一是经营者以“某糖尿病研究院”、“某糖尿病康复中心”等虚构中医药机构的名义,通过正规传播媒介上发布广告的方式获取消费者的信任。此类广告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载体发布后传播范围广,受骗消费者的人数较多,但由于被诉单位均为虚构的主体,给消费者维权带来难度。

  二是经营者利用糖尿病患者有病乱投医以及贪图便宜的心理,打着免费赠送昂贵仪器的幌子,对产品及其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如给产品披上高科技的外衣,“数百专家,多年研制”、“国外高科技现代医学”、并对产品的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 “不打针、不吃药、在家轻松治疗糖尿病”、“根治糖尿病”、“成功使数十万糖尿病患者康复”、“保证治愈”,诱使消费者上当。

  三是经营者在消费者收到产品后,通过定期电话回访的方式对消费者的病情表示关切,并忽悠消费者另购药品配合治疗或购足一定数额的药费给予高额报销等手段,诱使消费者支付高额费用。

  四是经营者在广告中不载明真实主体名称、地址,仅刊登销售电话。致使消费者发现上当受骗投诉时,相关行政部门及消费者组织仅凭电话无法查找到被诉单位,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护。

  针对上述情况,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消费,对自身所患疾病一定要以科学、理性的态度加以认识,不要盲目相信广告宣传,对出现所谓不打针、不吃药、保证痊愈等说辞的产品广告要提高警惕。

  消费者购买疾病辅助治疗仪器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经营主体,在认准产品批号等相关文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全面了解产品的性能后再决定是否购买。

  此外,消费者购买产品后一定要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以防权益受损时作为投诉依据。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