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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尽快出台全国综合性控烟法律
作者:朱磊   发布时间:2014-01-15 10:54:34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姚宏文近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也是受烟草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全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人,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为28.1%;7.4亿非吸烟人群遭受二手烟危害。烟草消费带来了沉重的疾病负担,每年有100多万人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约10万人死于二手烟暴露导致的相关疾病。

     长期关注吸烟对青少年影响的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表示,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关注控烟问题,让青少年远离烟草的伤害。就在不久前,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刚刚完成了一份《中国控烟状况和立法建议报告》。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主管部门是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依据的是哪一部法律?又由谁来处罚呢?”佟丽华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还很模糊。

    “法律的一些规定还应当进一步细化。”佟丽华说。

     据介绍,为了控制吸烟带来的危害,一些地方纷纷出台了地方性控烟立法,如《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等。

    但佟丽华遗憾地表示,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综合性的控烟法律,仅有相关条款散见于不同法律法规中。当前立法工作的滞后性导致了控烟不力和停滞。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白羽认为,地方立法不足以全面、有效解决我国控烟工作面临的巨大挑战。

    白羽指出,作为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烟草对人类健康的危害一直备受人们关注。如何客观地认识烟草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如何采取措施进行有效控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她认为,控烟工作是一项综合、系统的工程。只有通过制定全国性的综合性控烟立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控烟工作开展时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另外,全国性的控烟法律还可对地方立法起到指导、借鉴和推动作用,可以极大地促进各地控烟立法的实施和执行,将控烟运动送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报告还强调,立法中应规定不得将整包烟拆开零售。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禁止在影视作品中出现未成年人吸烟或买烟的镜头等。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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